川民发〔2009〕14号
各市、州民政局:
为加强我省地名文化建设,进一步推动全省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发展,使地名工作更好地为社会各界服务,省厅拟组织编写《四川地名历史故事》。现将《<四川地名历史故事>编辑工作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二○○九年一月九日
主题词:区划地名 地名故事△ 编辑 通知
 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 2009年1月9日印发
《四川地名历史故事》编辑工作实施方案
地名是人类文化的活化石,是民族文化遗产。每个地名的命名总有它不同寻常的由来和含义,每个老地名背后都有一段历史故事,许多地名都简捷地记录了某一个历史事件,留下了一段对历史沧桑巨变的回忆。为加强我省地名文化建设,推动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发展,挖掘我省地名的文化内涵和历史底蕴,促进地名的规范、保护和创新,使地名工作更好地为社会各界服务,省厅拟组织编写《四川地名历史故事》一书。编辑工作实施方案如下:
一、组织机构
成立《四川地名历史故事》编辑委员会,黄明全厅长任编委会主任,杜小炎副厅长任编委会副主任,编委会成员由省厅区划地名处处长和各市、州民政局局长或分管局长组成。
编委会下设编辑部,由王奇、谢正华、赵汝鹏、胡晓娟、郭前飞、龚克桢、徐大沛、戴静以及各市、州民政局区划地名科(处)长组成。
二、编写内容
《四川地名历史故事》力争将四川地名中具有历史价值、民族、文化、地域和历史特色的故事典故纳入其中,并具一定艺术品位。主要内容包括:
1、省内历史悠久,最具历史文化底蕴的行政区划名称。如千年古城、千年古县、千年古镇、千年古村落等。
2、对中国及四川历史进程最具影响力的地名。如古蜀文化、三国文化、红军文化、历史人物、近代名人及近代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等。
3、最具民族风情的历史地名。如最能反映我省特色的汉、藏、羌、彝等少数民族的民风、民俗、民族历史文化及地方特色的历史地名。
4、最具文化内涵和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的人文地理实体。如名胜、古迹、古桥、古街(巷)、古建筑物名称等。
著名的人文地理实体,名胜、古迹、景区等地名历史故事除文字外,还可配2至3幅照片以及历史图片资料等。
三、实施办法
本书的编写采取全省统一组织、分步实施、自下而上、统一完善的办法进行。各县(市、区)负责题材、资料的收集并完成初稿的撰写,内地各县(市、区)应完成至少3至5篇地名历史故事,三州各县(市)应完成1至3篇地名历史故事。各市、州负责完成所属各县(市、区)稿件的汇总、筛选、修改、统稿并将稿件电子版和照片一并上报;编辑部在对各地稿件进一步筛选、修改和审定后,负责完成全书的编辑、印刷和组织发行等工作。
《四川地名历史故事》撰稿应注重文化品位、具有文学魅力,突出历史文化内涵,具有趣味性、可读性、普及性,内容务必真实规范,具有出处。
四、时间安排
2009年1月初至3月底,各地安排部署工作,落实撰写人员,开展资料收集、整理,制定编写方案和提纲。
2009年4月1日至9月30日,县(市、区)完成初稿的编写及上报市(州),各市、州完成汇总、筛选、修改、上报工作。
2009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,编辑部完成全省稿件的汇总、审稿、筛选、修改、编辑、付印等工作。
五、保障措施
为确保稿件的质量和按期完成编写任务,拟采取三项措施:一是省厅下发通知,安排部署工作,同时结合会议、培训等工作加强宣传,明确任务,提出具体要求。二是将此项工作纳入全省2009年民政工作目标管理,加大工作力度。三是实行激励机制,每个故事由撰写人署名,切实保证撰写质量和撰写人的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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